組織犯罪|3. 誰來管制這些監管人員?
作者:Thomas J. DiLorenzo
譯者:吳莉瑋
圖片:satanoid via photopin cc
對政府部門來說,失敗就是成功。這就是我提出的政府第一定律。當福利國家的政府官僚沒能減少貧困的時候,反而會因此得到更多的稅金與職責等「獎勵」。當公立學校沒能教育好孩子的時候,反而得到更多稅款、更多染指教育之權力的回報。當 NASA 炸掉一架太空船時,反而會得到一大筆預算追加(不像一般遇到這種狀況很可能就會破產的私人航空公司)。當美聯儲在 2007 年造成繼美國經濟大蕭條之後最嚴重的一場經濟危機時,其權力反而獲得大肆擴張。
我的政府第二定律:政客對於糟糕政策所造成的問題,從來都不需要真正負責。社會中,沒有任何一種團體比政治人物還要不負責任。當然偶有零星例外,但整體而言,他們總是將經濟問題怪罪在資本主義身上,儘管我們現在的經濟系統也不是真正的資本主義(用經濟法西斯主義或權貴資本主義比較能精確形容現有狀態)。明知後果的情況下,將越來越多的中央經濟計劃加諸於我們僅存的經濟成長動力上,沒有什麼比這種行為還要更不負責的了,即使冠了一個可笑的「公共利益監管」也一樣。
我的政府第三定律:政客都是慣性說謊者,極少數例外。而所謂的「監察媒體」其實應該是「哈巴狗媒體」,因為指出政客的謊言正是記者想要終結職涯的最佳捷徑。如果你這麼做,你的消息來源大概就準備要殺過來砍你了。
政府最大的謊言之一,就是「金融市場未受監管,亟需更多的政府中央規劃」。自由放任主義被說成是大蕭條的主因。美聯儲的官員到處遊說,以建立一個據說可以解決問題的超級監管機構。這些都是謊言,根據美聯儲自己的出版物《聯邦儲備機制:目標與功能》,美聯儲已被授權許多「監督與監管範圍」,以下列表只是「部分」的監管範圍:銀行控股公司、國家特許銀行、會員銀行的國外分支、邊緣法與協議公司、美國國家授權之銀行分支、外資銀行的機構或代表辦公室、外資銀行的非銀行業務、國有銀行、儲蓄銀行、銀行控股公司的非銀行子公司、儲蓄機構監管局、銀行財務報告程序、銀行會計政策、緊急經濟情況下的企業「存續」、消費者保護法、銀行證券交易、銀行使用的信息技術、銀行的國外投資、銀行的國外貸款、銀行分行、銀行併購、銀行持有資格、資本「充足率標準」、證券購買時的信用評估、平等機會貸款、抵押信息揭露、儲備金準備率、電子資金轉帳、銀行間負債、社區再投資法( Community Reinvestment Act )次級貸款「要求」、所有國際銀行業務、消費租賃、消費者財務訊息隱私、活期存款支付、「公平信用」報告、會員銀行及其隸屬機構之間的交易、貸款條件,以及儲蓄條件。
此外,美聯儲還從事利率法的制定,透過「公開市場操作」製造價格通膨,還有繁榮-蕭條的商業週期。再者,金融市場受到證券交易委員會、貨幣監理局、儲蓄機構監管局,以及許多州政府機構的嚴格監管。這些都是華盛頓所謂金融市場「自由放任」的定義。
我的政府第四定律:政治人物只有在學術顧問團其建議保證會增加國家權力、財富與影響力的時候,才會採用其建議,即使他們自己也知道這些建議對於社會弊大於利。學者們樂於參與這種貪腐的遊戲,因為這也會增加他們的名聲與財富。這種現象的明顯案例:大蕭條之後,留下大量有關政府過去一世紀以「公共利益」為名而推行之監管所造成的失敗紀錄文獻,但政府官方、媒體、相關財經作者對此幾乎沒有任何的相關討論。
美國的經濟活動或多或少都有受到政府監管,但聯邦監管機構是在 1877 年最高法院的 Munn v. Illinois 判決中才取得第一次的權力擴張。 Munn 兄弟經營穀倉生意,但是他們州內有權有勢的農場說客,想要透過立法實施穀倉最高租價的方式來偷取他們的財產。這類法律以往會被認定為違反憲法中保障的合約權,但這次土豪農主占了上風,而這項判決更被國家主義者讚頌為「公共利益」的勝利。「公共利益監管」的第一起主要案例,犧牲公眾利益來讓特殊利益團體合法獲益,其實,公眾在自由市場中能夠獲益更多。
不管是無知還是腐敗(或兩者兼具),當時的國家主義學者們唱起了「公共利益」的高歌、創造市場總是「失敗」的迷思,倡議由無所不能的政府管制來把持公共利益。這些學者忽略身邊處處充滿政府管制、幾乎所有政府活動都存在特殊利益的事實。
正如歷史學家 Gabriel Kolko 在他 1963 年的著作《 The Triumph of Conservatism 》中所述,二十世紀初的大企業開始尋求與政府監管合作,因為「政府監管不可避免地將由產業領導者主導,由產業領導者來決定什麼是可接受、什麼是不可接受」。政府監管通常被用來加強控制那些早已受到監管的領域。芝加哥學派經濟學家將這種現象稱為「規制俘虜理論( capture theory of regulation )」。
大多數的學術派經濟學家以政府顧問的身分獲得聲譽、就業與資助,不但忽略經濟事實,從一次大戰到 1960 年代左右,反而花上快 50 年的時間,憑空捏造「市場失靈」的空洞理論。當時的流行讀物為 Francis Bator 的《 Anatomy of Market Failure 》,該書以欺詐的伎倆為基礎,首先將現實世界與烏托邦式的「完全競爭」理論世界相比較,接著批判現實世界「不完美」,最後「預設」政府監管可以完美地「糾正」這些缺陷。經濟學家 Harold Demsetz 將這種手法稱為「聖盃謬誤」,將現實世界與「完美」相比,不管是誰都會在比較過後得出市場「不完美」的結論。市場失靈理論家從來不會將政府干預主義納入同樣的批判標準,拿政府監管結果與「完美」相比較。奧地利學派是唯一一脈從未參與過這場鬧劇的經濟學派。
值得稱道的是,芝加哥學派在這一方面也加入奧地利學派,揭露許多市場失靈/管制之謬誤。數以百計的學術論文陸續發表,紛紛重新發現這個古老真理,正如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George Stigler 在 1971 年所寫的那樣,「作為規管,產業所接受的管制通常都被設計來服務於產業利益」。
近年來這類研究範疇不斷擴張,揭露大企業通常支持並遊說政府實施「安全」與環境規管,因為大企業心知肚明,企業要符合這些法規所費不貲,那些規模較小的競爭者可能因此面臨破產,此外,還可以嚇唬那些想要踏入這個領域的其他對手。企業早就發現,由政府強制執行的卡特爾協議,才是唯一可以長久運作的卡特爾。私有的卡特爾協議總會因為卡特爾成員之間的欺瞞而分解。舉例來說,鐵路與貨運產業就透過聯邦商業委員會( Interstate Commerce Commission )而取得幾十年來的卡特爾。 ICC 在這些產業中制訂壟斷價格,並且禁止競爭。民航委員會( Civil Aeronautics Board )直到 1970 年代末被解散之前,都透過禁止價格競爭來卡特爾化民航產業。二十世紀初,美國境內的電力產業競爭激烈,但在州政府與地方政府紛紛成立壟斷機構之後,競爭宣告終止。 AT&T 也享受了好幾十年政府核准的壟斷。
就在政府核准之壟斷日益漸增的期間,美聯儲的成立是為了卡特爾化銀行產業。正如 Murray Rothbard 在《 A History of Money and Banking in the United States 》中所述:
這個國家的金融菁英們該為美聯儲制度負責,美聯儲為政府創造與核准的卡特爾機制,讓這個國家的銀行得以通膨貨幣供應…同時又不會受到存戶與票據持有者要求兌現的壓力。
換句話說,賦予美聯儲更多的監管權,就像給酒鬼再一瓶威士忌、給謀殺犯再一把槍、給銀行搶匪多一副面具一樣。事情只會更糟,不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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