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犯罪|2. 另一種戰爭
作者:Thomas J. DiLorenzo
譯者:吳莉瑋
圖片:Curtis Gregory Perry via photopin cc
作者的一位前 MBA 學生在大型醫院擔任急診科主任,他曾經說過自己跟同事有 90% 的時間是在處理販毒幫派份子的火拼刀槍傷。他對這類傷害的治療經驗,從戰爭時期擔任外科醫生便開始累積,他說這類傷患對他來說是家常便飯。這類傷患耗費了幾乎所有大型醫院的龐大資源。美國許多城市的這種暴力,其實是美國向毒品宣戰的直接結果,而這種情況也只有在「戰爭」結束後才有可能消失。
在自由又合法的市場中,任何企業之間或者是買賣方之間所發生的糾紛,都可以透過協商來處理,如果需要的話,也可以透過法院來解決。如果有人認為自己遭受欺騙或詐欺,他可以向法院尋求保護其財產。當然,他也可以選擇不再和可疑對象繼續交易,甚至呼籲其他所有人都跟他一樣這麼做。這些事情大家都認為理所當然。
但是,當政府經某些商品或服務定義為非法的時候,這種相對文明的糾紛處理方式就不再存在。販毒者沒有辦法去法官面前申述:「法官大人,我運了一噸的可卡因給這裡的史密斯先生,但是他拒絕支付貨款。我希望您可以強制他履行我們的合約。」相反的,毒販就像禁酒期間的酒販一樣,他們只能用唯一有效的方式來強制執行他們的交易協定-暴力。
在此也產生了另外一股更不詳的動力。一旦暴力成為非法市場中的成功手段,市場中的龐大利潤將會吸引那些具有暴力與兇惡優勢的人參與競爭。越暴力的人越容易爬到高位。
販毒幫派其實只是商業合夥關係,但是他們不像其他合法市場中的合夥關係,他們透過暴力手段來擊垮競爭對手。在合法市場中,只能透過生產更好或更便宜的產品來「摧毀」競爭對手。但在非法市場中,競爭對手通常都是直接被謀殺。借用經濟學術語,謀殺被用來製造「進入市場的門檻」。
警察在這種謀殺與混亂之中,大多扮演「同夥」角色,因為幫派人士具有能力賄賂警察,甚至成為「線人」,提供警察任何新冒出頭的毒販消息。透過這種方式,警察甚至協助逮捕他們的競爭對手。
在合法市場中,需要多年不斷地提供高品質與(或)低價格,同時又可獲利的商品,才能慢慢建立品牌名聲。但在非法市場中,品牌名聲是透過特別殘酷的暴力行為來建立。在販毒生意中,恐嚇對手的能力是他們的「品牌」。
更糟的是,暴力行為也有所謂的經濟規模。如果某個販毒集團在洛杉磯特別惡名昭彰,這種惡名反而會讓這個販毒集團更容易進入主導芝加哥、紐約、邁阿密或其他城市的非法毒品市場。
這種在非法毒品市場中使用暴力來創造壟斷、賺取可觀利潤的方式,也吸引了許多孩子紛紛投入。這些孩子的工作,大多是「把風」,或者是遞送毒品到吸毒消費者手上的「跑腿」。大多數的州法中, 18 歲以下的兒童犯了毒品相關犯罪後可以獲得緩刑,在某些州刑期時間甚至不可以超過 17 歲。由於參與毒品交易的負面影響並不是真的很嚴重,這些孩子長大之後就成為美國社會中最兇狠、暴力的犯罪份子。
結束這種對毒品的宣戰,可以讓美國城市的暴力事件產生戲劇性的下降。與毒品相關的醫療支出也將直線下降,醫院可以把資源用在其他的醫療服務上,特別是戰後嬰兒潮一代已屆退休年齡之時,未來將更為仰賴醫療照護。唯一的輸家,只有那些因毒品戰爭而存在的無數政府官僚機構,當然,還有販毒集團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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