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譯摘】國家解剖學|國家之間怎麼互動


國家解剖學|國家之間怎麼互動

作者:Murray N. Rothbard
譯者:吳莉瑋(中文版電子書下載
圖片: Oxfam International via photopin cc

由於地球上的領土面積被不同國家瓜分,國際關係肯定佔用了國家很多的時間與精力。國家自然傾向於擴大自己的權力,而這種擴張的外部表現則體現於領土征服。除非這片領土不受國家統治或無人居住,任何國家擴張都會帶來現有國家統治者之間的固有利益衝突。只有一組統治者可以獲得在任何給定領土面積上的脅迫壟斷,X國只能透過驅逐Y國獲得某一時段中某個疆域的完全統治權。戰爭雖然有風險,但其打斷和平時期、轉移聯盟並合併不同國家,仍是不斷體現的趨勢。

我們已經看到從「內部」或「內政」限制國家的企圖,經過17到19世紀的發展,演進到最顯著的憲政形式。而「外部」或「外交」的對應發展則是《國際法》,尤其《戰爭法》和「中立國權利」等形式。[37] 部分的國際法起源於純粹的私法,因為有越來越多商人需要保護私有財產與仲裁糾紛,例如《海事法》和《商事法》。政府統治者間自願性地不施加任何高於各別國家的世界政府。《戰爭法》的目標是用來限制國家之間對國家機器本身的破壞,從而保護無辜「平民」大眾遭受屠殺與戰爭破壞。中立國權利發展的目標是保護私人國際貿易免於被交戰國家之一奪取,甚至是與「敵國」的貿易。最重要的是限制戰爭規模,特別是限制對中立國民眾甚至是交戰國民眾的破壞。

法學家F.J.P. Veale動人地將其描述為15世紀義大利短暫蓬勃發展的「文明戰爭」:

中世紀的義大利富有民眾與商人忙著賺錢與享受生活,他們不想肩負防禦自己這個辛苦又危險的任務。因此,他們聘僱傭兵替他們戰鬥,節儉又務實的公眾在不需要傭兵的服務時,就會解僱這些傭兵。當時的戰爭,是受僱於交戰雙方的傭兵團間的戰鬥。…這是第一次,軍人變成合理且相對無害的職業。這一時期的將領使用精湛的技藝互相對抗,但當某方贏得優勢時,他的對手一般會撤退或投降。公認的規則是,只有反抗的城市會被攻擊:它們總是可以透過支付贖金獲得戰爭免疫。…其自然的結果,從來沒有城市進行抵抗,明顯的,人民收回對無法提供保護之政府的忠誠。平民對於戰爭並不很擔心,因為戰爭是職業軍人的事。[38]

Nef也點出了18世紀歐洲這種平民與國家間戰爭脫離的情況:

就連郵政通信也不會在戰爭期間被成功地限制。信件的流通不受任何審查,這是令20世紀心靈感到驚訝的自由。…交戰國的國民會在見面時彼此交談,當他們不能見面的時候,他們之間的對應關係不像敵人而像朋友。現代幾乎不存在這種概念…任何敵對國家的國民僅為他們統治者的好戰行為部分負責。沒有任何戰時統治者能有效禁止與敵國人民的通信。將宗教崇拜與信仰和間諜活動連結的老式訊問不再,甚至也沒有政治或經濟思想交流的文字獄。護照最早是用來在戰爭時期提供安全保障。在18世紀的大部分時間,很少會有歐洲人放棄他到敵國的旅行。[39]

貿易漸漸被發現到對雙方都有利,許多18世紀的戰爭被相當數量的「通敵貿易」抵消。[40]

國家在本世紀將文明戰爭的規則又推進了多遠,在此無須多言。當今時代的總體戰爭,加上完全毀滅技術的發展,把戰爭局限於國家機器的這個想法,看來似乎比美國原始《憲法》還過時。

當國家不處於戰爭狀態時,往往需要協議來將摩擦保持在最低限度。其中一個詭異地獲得廣泛接受的理論,是所謂的「神聖條約」。這個概念被看作與「神聖合約」相對應。但條約與真正的合約沒有任何共同之處。合約以精確的方式轉移私有財產的所有權。由於政府在任何意義上並不擁有「自己的」疆域,它所作的任何協議並沒有授予相對的財產權。例如,如果瓊斯將他的土地銷售或贈與給史密斯,瓊斯的繼承人不能合法地驅逐史密斯的繼承人並聲稱該土地屬於他。財產的所有權已經轉移。老瓊斯的合約自動綁定在年輕瓊斯身上,因為前者已轉讓財產;因此,年輕瓊斯沒有財產權。年輕瓊斯的財產權僅限於繼承自老瓊斯的部分,而老瓊斯只遺贈他仍擁有的財產。但如果政府在某個特定日期,例如,魯里坦尼亞國被沃達維亞國政府脅迫甚至是賄賂進而放棄部分領土,這兩國政府或人民以神聖條約為由永遠禁止魯里坦尼亞國統一是個荒謬的主張。這兩個政府並不擁有任何位於北魯里坦尼亞國的人民或是土地。依推論,政府當然可以不因為條約而被前政府綁定。同樣,一個推翻魯里坦尼亞國王的革命政府,也很難被認為該為魯里坦尼亞國王的行為或債務負責,政府不是孩子,不是一個前任財產所有者的真正「繼承人」。



37 這些要與現代國際法加以區別,現代國際法透過像「集體安全」等概念擴大戰爭的規模。

38 F.J.P. Veale,《Advance to Barbarism》,Appleton, Wis.: C.C. Nelson,1953年,頁63。同樣,Nef教授描述18世紀法國、西班牙與撒丁島對抗奧地利的義大利唐卡洛斯戰爭:

盟國進攻米蘭並於幾周後進攻帕爾馬…敵對雙方的軍隊在城外進行激烈戰鬥。沒有任何一處對於其中一方抱持同情。他們唯一的擔心是軍隊進城掠奪。但這種擔心被證明毫無根據。帕爾馬市民甚至跑到城牆觀戰。(John U. Nef,《War and Human Progress》,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50年,頁158。

另參:Hoffman Nickerson,《Can We Limit War?》,New York: Frederick A. Stoke,1934年。)

39 Nef,《War and Human Progress》,頁162。

40 同上,頁161。有關美國革命領導人倡導通敵貿易,參:Joseph Dorfman,《The Economic Mind in American Civilization》,New York: Viking Press,1946年,卷1,頁210-211。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