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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什麼不是個人主義|What Individualism Is Not


什麼不是個人主義|What Individualism Is Not

作者:Frank Chodorov(原文連結
譯者:吳莉瑋
圖片:fisserman via photopin cc

個人主義現在被貼上自由意志主義的標籤,不過瓶子裡頭並沒有裝什麼新東西,其實就是從19世紀到羅斯福時期這段期間的自由主義—支持有限政府與自由經濟。(仔細想想,你會發現這個主張有點多話,畢竟一個權力有限的政府也不會有什麼機會可以干預經濟。)自由派備受尊崇的自由主義老字號,被那些毫無原則的社會主義者與親社會主義者給搶走,他們對於具威望之名詞的親近可是無國界的。也因為如此,在被迫得尋找其他有所差別的用語來標記思想的情況下,出現了自由意志主義(libertarianism )—雖然還不錯,不過不太好念。

本來他們可以採用歷史更悠久也更具有意義的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不過個人主義也因為早就被對手給玷污,所以只好忍痛捨棄了…

這場口水戰很久以前就已經開始,不過近期最為人知的對戰,發生在本世紀初,那些親政府的揭弊名嘴替個人主義灌上了一個具價值觀的形容詞—強烈個人主義(rugged individualism)。這個形容詞本身並沒有什麼道德含意,當它被用來形容山的時候,純粹就是敘述性用語,當它被用來形容運動員的時候,甚至算是一種褒獎。但是,在那些名嘴的用法中,(rugged)指的是一般人所說的使詐(skulduggery)。這個形容詞除了不雅行為之外沒有什麼哲學上的意義。所以,威脅債務人如果不把女兒嫁給自己就要提前收回對方抵押之房子的債主,被形容為「強烈個人主義者」;那些利用股市來打劫「寡婦與孤兒」的投機者,也是「強烈個人主義者」;那些把鑽石撒在情婦身上的癡肥財主,也是「強烈個人主義者」。簡言之,「強烈個人主義者」就是那些對於奪取金錢的欲望豪不遮掩,也沒有任何道德標準會抑制其取財之欲望的人。如果一般的盜賊和強烈個人主義者之間要說出個差別,那就只有後者會將自己的行為維持在合法範圍內,即使所謂的合法是要改寫法律…

強烈個人主義被用來當成宣傳戰的用語。要把榨取富人(soak-the-rich)運動升到沸點,這個用語最好用。

這個用語在調平狂熱(leveling mania)打入美國傳統的過程中舉足輕重,政府在新通過之所得稅法下,盡數施展這個剛拿到手的權力,抓著每個個體的後頸,塑造出一個新的社會人。詭異的是,社會主義者和強烈個人主義者,都同意使用政府手段來做「好事」;兩者的差別只在於政府的「好事」該要怎麼做,又該幫哪些人的看法不同。我很懷疑,就所得稅這點,那些強盜資本家(強烈個人主義的同義詞)是否真的像社會主義者那樣透過政府獲得成功。總之,「強烈」的瑕疵一直持續著,以至於那些應該要懂得更多的集體主義「知識份子」,也分不出來偷竊和個人主義之間的不同。

抹黑始祖

然而,抹黑個人主義,早在近代以前就有了很好的開始。最早的抹黑者不是社會主義者,而是國家主義者,那些特權權貴,那些19世紀的重商主義者。他們反對的原因,是因為個人主義傾向蓬勃發展的自由市場與自由放任經濟原則,這些發展將直接挑戰他們的既得利益。因此,這些人尋求抹黑的老錦囊,掏出了兩個抹黑新詞:自私與功利。就像之後的社會主義者一樣,他們毫無顧忌地扭曲真相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自由放任經濟(Laissez-faire)—也就是沒有政治干預與補助的經濟—認為生產力的動機來自於自利。所有東西都由勞動生產,而勞動力是人們最珍視的東西之一;如果一個人可以不用花力氣就能滿足自己的欲望,他會很樂意地免除勞動。這就是為什麼人類發明了節省勞力的裝置。但是每一次欲望被滿足後,就會帶來新的欲望,於是人們又會開始把省下來的勞動拿去投資在新的發明。人永遠不會滿足。原本在曠野中看起來就像皇宮的小木屋,一旦人在累積了夠多的必要物資之後,原本的生活就顯得有些簡陋,然後人們就開始想要擁有窗簾、掛畫、室內管路、學校又或者是教堂,更不要說還有棒球跟貝多芬。自利的動機讓人們克服對勞動的厭惡,讓人們不斷改善自己的生活,拓展自己的水平…

在自由市場中,自利能夠獲得最充分的表現機會,這就是個人主義的基礎觀點。如果市場被定期搜刮,不管是被強盜搜刮還是被政府搜刮,人們私有財產的安全將會受損,個體就會失去生產的動力,人們生活的物資也開始縮水。因此,讓自利在經濟中能不受阻礙地充分發揮,將對社會有益。

但是,自利並不等同於自私。自利會促使製造者改良自己的產出來吸引交易,但是自私卻會讓人尋求特權以及政府幫助,而後者的作法最終將會破壞原先自己賴以維生的經濟體。那些試著提昇能力來提供更好服務的工人,不能被說是自私;自私這種形容詞,比較像在形容那些拿錢不做事的人。那些尋求補貼的人都是自私的,還有那些利用法律來獲得利益,成本卻由其他人來承擔的人,也都是自私的。

自由市場

接著還有「功利」這項指控。當然,自由放任經濟的理論是財富累積;如果人們想要擁有很多物資,取得這些物資的方式就是透過自由生產與交換。就這個層面而言,或許可以稱為「物質主義」。但是,自由放任主義經濟學家並不會以經濟學的身份去質疑或評估人們的欲望,他們對於人們「應該」要有什麼願望沒有任何意見。不管人們喜歡文化剩餘物質,又或者是看重排場更甚於心靈層面的事務,這都不是經濟學家所關心的事;他所堅持的自由市場是機械化且不涉及道德判斷。舉例而言,假如某個人偏好閒暇時光,他能透過豐沛的物資來滿足他對閒暇的欲望;由於物資豐沛,他能更便宜、更容易去取得所需,也才能夠放任自己享受假期。吃飽飽的唯美主義者,比飢腸轆轆的人更能享受音樂會。不管是什麼情況,經濟學家都不對人們的偏好進行評論;不管人們想要的是什麼,比起一個受政客指揮的環境,他們能在自由市場中取得更多。

但是19世紀的批評者避重就輕地略過這點不談,近代社會主義者也同樣忽視這點。他們都把攻擊焦點放在自由經濟的道德層面…

就事實而言,自由市場本身只是一種價值觀中立的機制,不管人們的欲望為何,都不會被評斷,自由市場的基礎是對純粹精神概念的默認,也就是:人有著以自由意志做出選擇的能力。如果不是因為這種人性,就不會有市場,而人也就跟鳥獸沒什麼兩樣。自由放任學派的經濟學家們,努力地想要解釋這項哲學與理論觀點,但必須承認的是,所有的主張都基於自由意志這個不證自明的公理,儘管不同的經濟學家可能會有不同的用語。而自由意志這個公理肯定不是物質主義;任何有關自由意志的討論,無可避免地都得考慮到心靈。

讓我們來對比一下,社會主義者(不管那一派)才是那個得把自己的主張建立在反對自由意志的人。社會主義理論把個體形容成社會的一個純粹物質組成。社會主義者必須要把所謂的自由意志,解釋成一連串對於環境條件的反射…

「享樂主義」(Hedonism

回到對個人主義的毀謗,另一個仍然被使用的貶義詞就是「享樂主義」。(至少某位近代作家認為基督徒不該是個人主義者,看來相當支持19世紀對於個人主義的批評。)這張標籤,源於部份個人主義者以及亞當斯密的弟子抱持著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的道德信條;其中最有名的是 Jeremy Bentham、James Mill 和 John Stuart Mill。這項信條的基本原則,認為人是受避免傷痛且尋求快樂而驅使。因此,論人之本性,唯一符合道德的行為就是滿足這類追求。但問題來了,哲學家認為的享受,對於笨蛋而言可能覺得很痛苦。這個學派的創始人 Bentham 對於立法的興趣遠大於哲學,他畫了一張粗略的快樂微積分圖來解決這個問題,並基於這張圖來闡述法則:追求最大量的快樂,就是道德意義上的善。

就一個出身於反對特權且支持小政府之陣營的學派而言,這種最大化快樂的原則是很奇怪的異常。如果立法的道德衡量標準是快樂的最大化,那麼順著這個標準推論下來,少數人的快樂就是不道德的。這種結論很難符合個人主義的基礎,也就是人有自由從事可能不被大眾認同之事務的權利…

個人主義的原則

形而上學地,個人主義認為,每個人都獨一無二,人不只是某個族群的樣本,人的獨特與忠誠,是針對造物者(Creator),而不是針對環境。由於人的起源與存在,人被賦予不可剝奪的權利,這種權利必須受他人尊重,而他也必須尊重他人的這種權利;這些權利包括生命、自由與財產。在這些前提下,即使用提高人類生存環境當藉口,社會也無權侵犯這些權利,政府除了保護公民享受這些權利免於被他人侵犯之外,再無可用之處。在經濟學的領域中(自由意志主義者明智地關注這個領域,因為經濟是政府侵權的缺口),政府沒有任何多餘的能力,政府只能做好保護人民免於侵犯之權利的本分,讓個人能保留自己所生產的成果,在(市場)中安心做自己想做的事。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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