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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6月, 2014的文章

【譯摘】國家解剖學|國家是什麼

國家解剖學|國家是什麼 作者:Murray N. Rothbard 譯者:吳莉瑋( 中文版電子書下載 ) 圖片: Dunechaser via photopin cc 人光著屁股來到這個世界,需要用頭腦學習如何取得資源,並將這些資源轉換(例如「資本」投資)到可以滿足需求並提高生活水平的形狀、型式與用途。為了做到這點,唯一方法得透過人的頭腦與精力來轉換資源(生產),並把這些產品拿去交換成他人生產的產品。人們已經發現,透過自願性的交換過程,參與交換者的生產力以及生活水平都能大幅提升。因此,透過使用自己的頭腦與精力從事生產與交換,是人們生存與創造財富的唯一「天賦人權」。作法如下:首先要尋找天然資源,然後透過轉換(如Locke所說的「加上自己的勞動力」)把這些資源變成他的個人財產,接著把這些財產拿去交換成同樣以類似過程產生的他人財產。因此,人類天性所構成的社會軌道,是「財產權」與贈與或交換這些財產的「自由市場」。透過這條軌道,人們學習到如何避免A犧牲B以取得稀有資源的「叢林式」競爭,而是大規模地以和平且和諧的方式生產並交換這些資源。 偉大的德國社會學家Franz Oppenheimer指出,取得財富的方式只有兩種,而這兩種方式相互排斥;一種是上述的生產與交換方式,他稱之為「經濟手段」。另一種方法較簡單,因為它不需要生產力;也就是透過使用武力或暴力扣押他人的商品或服務。這種方式是一種片面沒收與竊取他人財產。Oppenheimer將這種方式稱為取得財富的「政治手段」。顯然,和平使用理性與精力進行生產是人類「自然的」軌道:是人類在這個地球上生存與繁榮的手段。同樣明顯的,強制性、剝削性的手段違背自然法則;它具寄生性,不增加生產反而減損生產。「政治手段」虹吸生產給具寄生性與破壞性的個人或團體;這種虹吸效應不僅減損生產,還降低生產者積極生產多於自己生活所需的生產意願。長期而言,強盜因為不斷減少或消除其供應源而破壞了自己的生活。不僅如此,即使是短期而言,侵略者也正進行著違反人類天性的行為。 我們現在能夠更充分地回答這個問題:國家是什麼?「國家」正如Oppenheimer所言,是一種政治手段的組織;它在某特定疆域內進行系統化掠奪。[4] 犯罪頂多是零星與不確定的;而寄生則是短暫的,強加的寄生蟲可能在任何時間因為受害者抵抗而被移除。而「國家」則替掠奪私人財產提供

【譯摘】國家解剖學|國家不是什麼

國家解剖學| 國家不是什麼 作者:Murray N. Rothbard 譯者:吳莉瑋( 中文版電子書下載 ) 圖片: Kalexanderson via photopin cc 「國家」普遍性地被認為是一種社會服務機構。一些理論家褒獎國家為社會典範;其他人則把它當成和藹可親但往往效率不高的組織,用以實現社會目標;但幾乎所有人都認為它是人類實現這些目標的必要手段,在與「私營部門」的資源競爭中經常獲勝。隨著民主崛起,國家與社會的關係倍增,常常會聽到幾乎違反所有理性與常識信條的意見,例如「我們就是政府」。「我們」是個好用的集體主義用語,它讓現實政治生活罩上一層意識形態的偽裝。如果「我們就是政府」,那麼,任何政府對個體的行為不只可稱正當與非獨裁,同時還能說是相關個體的「自願」。如果政府產生龐大的公債,這筆債必須由部分納稅人的稅金支付,而會讓另一部分的人受益,但這個事實包袱被「我們欠自己的債」給遮蔽;如果政府徵昭某人入伍,或把不同政見者關進監獄,這些人都是「對自己做這些事」,因此,沒有任何不愉快發生。在這個理由之下,那些被納粹政府謀殺的猶太人並不是被謀殺;相反的,他們必須是「自殺」,因為他們就是政府(納粹政府透過民主選舉產生),因此,政府對他們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他們自願的。有些人認為沒有必要痛打這點,但有大量群眾或多或少持有這種謬論。 因此,我們必須強調,「我們」不是政府,政府不是「我們」。政府不以任何準確的意義「代表」廣大群眾。[1] 但是,即使它真的「代表」廣大群眾,即使有70%的人口決定謀殺剩下的30%的人口,這仍然是謀殺,而不是那些少數被屠殺者的自願自殺。[2] 沒有任何整體主義比喻或「我們都是彼此的一部分」等說詞,可以掩蓋這個基本事實。 那麼,如果「國家」不是「我們」,如果它不是聚在一起替共同問題做決定的「人類家庭」,如果它不是一個兄弟會或鄉村俱樂部,它是什麼?簡單地說,國家是一種試圖在某特定疆域範圍內壟斷武力與暴力使用的社會組織;特別是,它是社會中唯一不靠自願捐款或提供服務取得支付,而靠強制手段取得收入的組織。社會上的個人或機構生產商品與服務,並將這些商品與服務透過和平且自願交易的方式出售給其他人以得到收入;「國家」則使用義務來獲得收入,也就是說,透過使用或威脅使用監獄與刺刀。[3] 因為「國家」使用武力與暴力來獲得收入,它將普遍性地規

【譯文】什麼不是個人主義|What Individualism Is Not

什麼不是個人主義|What Individualism Is Not 作者:Frank Chodorov( 原文連結 ) 譯者:吳莉瑋 圖片: fisserman via photopin cc 個人主義現在被貼上自由意志主義的標籤,不過瓶子裡頭並沒有裝什麼新東西,其實就是從19世紀到羅斯福時期這段期間的自由主義—支持有限政府與自由經濟。(仔細想想,你會發現這個主張有點多話,畢竟一個權力有限的政府也不會有什麼機會可以干預經濟。)自由派備受尊崇的自由主義老字號,被那些毫無原則的社會主義者與親社會主義者給搶走,他們對於具威望之名詞的親近可是無國界的。也因為如此,在被迫得尋找其他有所差別的用語來標記思想的情況下,出現了自由意志主義(libertarianism )—雖然還不錯,不過不太好念。 本來他們可以採用歷史更悠久也更具有意義的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不過個人主義也因為早就被對手給玷污,所以只好忍痛捨棄了… 這場口水戰很久以前就已經開始,不過近期最為人知的對戰,發生在本世紀初,那些親政府的揭弊名嘴替個人主義灌上了一個具價值觀的形容詞—強烈個人主義(rugged individualism)。這個形容詞本身並沒有什麼道德含意,當它被用來形容山的時候,純粹就是敘述性用語,當它被用來形容運動員的時候,甚至算是一種褒獎。但是,在那些名嘴的用法中,(rugged)指的是一般人所說的使詐(skulduggery)。這個形容詞除了不雅行為之外沒有什麼哲學上的意義。所以,威脅債務人如果不把女兒嫁給自己就要提前收回對方抵押之房子的債主,被形容為「強烈個人主義者」;那些利用股市來打劫「寡婦與孤兒」的投機者,也是「強烈個人主義者」;那些把鑽石撒在情婦身上的癡肥財主,也是「強烈個人主義者」。簡言之,「強烈個人主義者」就是那些對於奪取金錢的欲望豪不遮掩,也沒有任何道德標準會抑制其取財之欲望的人。如果一般的盜賊和強烈個人主義者之間要說出個差別,那就只有後者會將自己的行為維持在合法範圍內,即使所謂的合法是要改寫法律… 強烈個人主義被用來當成宣傳戰的用語。要把榨取富人(soak-the-rich)運動升到沸點,這個用語最好用。 這個用語在調平狂熱(leveling mania)打入美國傳統的過程中舉足輕重,政府在新通過之所得稅法下,盡數施展這個剛

【譯文】自由意志主義的未來|The Future of Libertarianism

自由意志主義的未來|The Future of Libertarianism 作者:Llewellyn H. Rockwell Jr.( 原文連結 ) 譯者:吳莉瑋 圖片: Kalexanderson via photopin cc 馬克斯主義最臭名昭著的就是瑣碎差異之各派系的明爭暗鬥。一群人會從其中一派脫離,扭曲原先那派的文字語言,然後宣稱自己才是真正純粹的馬克斯主義。這個新的派系會宣稱舊派系是法西斯陰謀的一部分,打壓即將到來的工人勝利,但是就連專家都分不太出來這兩派到底有啥不同。 最近自由意志主義社群中出現非正式的辯論,討論「重」自由意志論者和「輕」自由意志論者的不同特徵。這種辯論直擊自由意志主義的核心。 「輕」自由意志論者相信互不侵犯原則,認為不可以主動侵犯他人,不替自己貼上額外的標籤。而許多「重」自由意志論者雖然也同樣相信互不侵犯原則,但是他們相信為了爭取自由的一致性,自由意志論者也必須要接受他人的觀點。 在開始之前,讓我先來回答一下可能出現的異議。我難道不該把我的時間花在攻擊國家,而不是浪費時間在批評其他的自由意志論者? 首先,在多年的工作中,我想盡一切辦法揭露國家的罪惡和謊言,並建立一套自由意志的另類選擇。事實上,我即將發行一本新書來延續這個傳統:《Against the State: An Anarcho-Capitalist Manifesto》。 其次,被某些人所貶低的「內訌」,本身並沒有什麼不好。一個學派的發展,正來自於這樣互相尊重的意見交換。我同意 Tom Woods 的看法:許多聲稱自由意志論者是唯一出現歧異之族群的說法,是錯的。你去看看民主黨人、共和黨人、你的大樓管理委員會、天主教徒、新教徒、穆斯林或甚至是所有人。 「重」自由意志主義的支持者認為自由意志論者要捍衛的遠不止互不侵犯原則,而且自由意志主義所涉及的承諾也不僅只於此。某位這派的支持者最近說:「我很難說服自己相信自由意志哲學只關心武力是否被恰當使用。」但不管這位人士有多難相信這點,這就是自由意志主義的核心,以及全部。 正如自由意志論先生 Murray Rothbard 曾經的解釋: 有些自由意志主義者,確實是享樂主義信徒,而且也投身在這種另類生活方式中。有些自由意志主義者,則是嚴守傳統「布爾喬亞」或者是宗教道德的信徒。有自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