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莉瑋
圖:another.point.in.time via photopin cc
本文意譯《It's a Jetsons World: Private Miracles and Public Crimes》書中「Ideas, Free and Unfree」的「可見與不可見的專利成本」部分,專利有許多看得見的成本,申請費用、律師事務所費用、訴訟費用、和解費用、被延宕的市場損失、防禦性專利投入、權利金支付等等列舉不盡,但其實,還有那些因為專利而從未出現的技術、產品、創新等社會損失的「看不見的成本」。這些成本,都以「獎勵創新」為名而合理化,但如前頭所談,創新不會來自於壟斷,而這些成本卻都是不必要的社會浪費。
思想,自由與不自由|Ideas, Free and Unfree
作者:Jeffrey A. Tucker
譯者:吳莉瑋
可見與不可見的專利成本
藥品專利因為幾年前製藥大廠拒絕以低價販售愛滋病藥給非洲而遭受痛擊。假設這些藥真的有用,本來可能有數不清的生命可能存活。僅管這些藥品的生產邊際成本如此低廉,但保護專利藥品高利潤的渴望,戰勝拯救生命的人道精神。製藥大廠不顧世界各地的抗議,拒絕讓步。
藥廠辯士說:嗯,當然,藥品在開發完成以後,生產很便宜。但是開發的成本簡直比天高。如果那些藥廠不能收取高價,他們打從一開始就不會去開發藥品。
作為回應,Boldrin和Levine在第四章提出了一個有趣的說法,但它需要一點思考。他們指出,這些藥品在低售價之下仍然可以獲利,就像其它產品以低價獲利的模式一樣。那些需要超高成本的商品,想想飛機或郵輪,它們透過長時間的大量銷售而收回成本。藥品也是如此,或者說,也可能如此。
那麼,為什麼藥廠不在非洲這個案例中讓步?這是因為他們害怕這些藥品被再進口,也就是,這些藥品會自己找到進口回美國與加拿大的路,而且以低廉的價格出售,從而削弱壟斷價格。為什麼不能作價格歧視(Price Discrimination)?在全球經濟中,價格歧視不是那麼容易。這些藥廠不想採取這種風險,因此,乾脆不賣。這反映了Boldrin和Levine所鋪陳的普遍原則:「智慧壟斷者通常無法進行價格歧視,因為,這將使得自己的消費者轉而變成競爭者。」
想想這個原則。這有助於解釋,為什麼大型軟體公司常常將提供給個人用戶軟體版本的功能降級,然後提供功能較佳的產品給企業用戶。這就是為什麼消費者市場上的作業系統與應用軟體的版本總是被簡單化。這些軟體公司並不希望看到市場上交叉販售這些軟體,即使跨市場銷售較佳產品的成本幾乎相同。只有智慧財產權才有辦法讓他們這麼做。
所以,是的,專利確實對某些人有些好處,這些好處就像那些壟斷者占得的好處一樣。郵局從禁止私人郵務中獲得好處。公立學校從監管私人教育與強制性稅金資助中受益。電力公司受益法律的擔保,對抗入侵的競爭。
但是,這並不等於所有族群都受益。Boldrin和Levine檢視了跨國性全要素生產率研究中的數據,數據顯示,專利在1990年代有驚人增長,在過去幾十年間以穩定速率上升多過三倍,而這些專利增長對於繁榮與創新的增加並沒有影響。
同時,專利產生巨大的成本,即使是對那些只收購並單純擁有專利者而言。例如,甲骨文公司花費大量資源在所謂「防禦性專利」上。它們得在其它人取得專利之前就先申請專利,否則可能被迫支付他人巨額費用。交叉授權可能是軟體開發目前唯一的出路,所以,所有人都被迫走上專利路線。「專利灌叢(patent thicket)」是個普遍使用的名詞。
事實上,專利權人之間幾乎可說是冷戰重現-非常非常像軍備競賽的專利競賽。這就是為什麼,Nokia擁有12,000項專利、微軟的專利軍火庫一個月增加1,000多項。英特爾的CEO不只一次談到,他很樂意將英特爾的專利數目削減到目前的十分之一,假如其它人也這麼做的話。
傳統專利理論說專利是鼓勵創新、產生利潤以提供研發資金的必要。這點是專利預設應該要作出的寶貴經濟貢獻。但真實世界情況如下。卡內基基金會的企業調查顯示,企業自認專利所占之重要度只有6%。企業申請專利的主要原因是實施壟斷(禁止他人開發類似改良產品並以低價售出)並避免訴訟。
作者不將專利的結果描述為競爭激烈的市場,而是一個圍繞專利池機制而形成的寡頭壟斷市場結構。這影響了每一個產業,專利戰阻礙經濟發展。當下有的很好的例子:正進行的「誰可以叫自己basmati米(譯註:一種印度米品種)」戰鬥。一間RiceTec德州公司在1997年取得專利,惹惱了印度與巴基斯坦那些製造幾百年basmati的公司。這些公司透過申請專利來回擊。這些鬥爭,對消費者、餐桌、味美價廉的普及食品將產生什麼影響,沒有人知道。
專利濫用的其中一種特殊形式,叫做潛水艇專利(submarine patent)。這是一種在研發早期就取得專利,並盡量延後產品上市時間的策略。當有其他人終於將產品推入市場,這種專利從深處竄出,勒索那些產品進入市場的公司。
Boldrin和Levine解釋,這種戰術可以追溯到George Seldon在1895年的「道路用發電機」專利。這項專利對在美國銷售的每輛汽車收取1.25%權利金。George Seldon在1899年以10,000美元與20%授權金所得將專利買給辛迪加(譯註:Syndicat,小型壟斷團體)。隨著汽車開始進入市場,《持牌汽車製造商協會(Association of Licensed Automobile Manufacturers)》圍著這項專利形成了卡特爾。作者評論:「如果你想知道為什麼美國汽車行業這麼快就發展出我們所熟悉且贈恨的寡頭壟斷,『智慧財產權』立法與其創造的智慧壟斷脫不了關係。」
就個人而言,我覺得這個啟示相當重要。在過了一百年以後,我們仍然持續替這個汽車卡特爾所創造的專利支付代價。同樣的事也發生在飛機上,萊特兄弟試著想要將任何類似於飛機的東西都納入專利,僅管他們對於飛機所投入的技術貢獻如此微薄。他們積極地轟炸所有競爭對手,導致飛機的重要技術創新都發生在國外:法國。
作者提出一段聲明,而我希望他們應該多強調一些,因為這段聲明符合我對商人與專利的一切瞭解。全世界的商人都一樣,他們使用所有可能的市場導向技巧來將產品推出到市場上:透過適當價格的好產品,成為市場領導者。從這點開始,出於一些奇怪的原因,商人們開始迷惑,他認為自己成功的關鍵是智慧財產權,最終願意花上所有力量去為此戰鬥,即使要自掏腰包。
以下是Boldrin和Levine的聲明:
「當一個壟斷者」就像嗑藥或加入奇怪的教派。這會讓所有人都忘記所謂獲利機會和自由市場功能為何。這些壟斷者,對於賺錢能想到的唯一方法,就是霸凌消費者與競爭者,讓他們接受或閉嘴。此外,這似乎也意味著,過去的錯誤總是不斷地以更龐大、更荒謬的規模重演。美國唱片工業協會可以用來清楚說明這點,他們顯然正在把自己變成整個音樂下載者世代心目中的魔鬼化身。另一個例子是Google Print。這個天才之作本來可以把世界各地的圖書館都集中到一處,讓用戶可以檢索圖書並進行購買。這真是太棒了!但是作家協會對此起訴,這場訴訟燃毀了Google Print這個有用的工具。將所有的智慧聚集一處而且隨手可得,這個從古至今所有知識份子的夢想,因為一個不甚佳的理由被阻止。
作者以重申主題作為第四章結論:專利的好處又小又狹窄,但成本卻龐大又廣泛。最大的成本是Bastiat所謂的「看不見的成本」。那些我們沒能看到的創新、沒能進入市場的產品、我們經歷不到的高效率、那些因此而不會出現的公司,還有那些本來可以用來投資與擴張營業但現在被丟去收購與執行智慧財產權的資本。這些都是專利的真實成本,它們無法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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