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莉瑋
圖:tonystl via photopin cc
本文意譯《It's a Jetsons World: Private Miracles and Public Crimes》書中「Ideas, Free and Unfree」的「我們時代的重商主義」部分,《Against Intellectual Monopoly》在最後一章明確指出智慧財產權是一種癌症,我們應該全面廢除,而不是滿足於稍微收緊控制。
Tucker的論點則更令人玩味:「你所面臨的是整個世代都憎恨私有資本機構的嚴重問題。現在,你跟我都知道,這些機構正在進行一些非法行為,所謂的執行「智慧財產權」不過就是國家脅迫。然而,這卻醜化了自由市場的聲譽。將有一代社會主義者興起,他們憎恨美國的外交政策,因為他們相信美國的智慧財產權出口是某種形式的資本家帝國主義。由於這些原因,沒有人比資本主義支持者更應該強烈主張廢除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可以說是我們這個時代的重商主義,16到18世紀,大部分的人都深信此種政策將有助於富國,而這種謬誤被隨後的經濟學家給駁斥。同樣的,現在有許多人都對智慧財產權深信不疑,我們正在努力破除這種謬誤,而反對資本主義的隊伍,需要每份對此有所認識的人出一份力,我們正處於歷史轉彎處,要往哪裡去,在其中的每個人都有份作出決定。
思想,自由與不自由|Ideas, Free and Unfree
作者:Jeffrey A. Tucker
譯者:吳莉瑋
我們時代的重商主義
某人有天遞給我一本風靡音樂愛好者的書,並強烈敦促我閱讀它,要我在讀完後將名字簽到封面上。這樣,我的名字就會加到封面上的長串讀者清單,每個人都在閱讀完後在封面上留名。
這真有趣!
除了一件事:這完全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的精神。這些讀者都共享同一本書,而不是購買新的副本。想想出版商還有作者蒙受的損失!為什麼要這麼做,這樣一來,沒有人會再寫作或出版!這些讀者都是海盜和竊賊,他們應該受到起訴。
這就是智慧財產權法背後的理由。這就是經濟學家所謂的「生產者政策」,旨在創造經濟交換其中一方的最大收益,消費者該死。從這個意義上說,這就像貿易保護,一個嚇退成長的短視政策,打劫消費者以補貼低效率。這就像Bastiat說的「蠟燭製造商請願要反對太陽」一樣。
如果我們徹底實行智慧財產權原則,那麼,我們容忍公共圖書館真是個奇蹟,那裡的人都鼓勵共享同一本書,而不是各買一本新書。這難道不是一種制度化的盜版?
智慧財產權的捍衛者不得不承認,的確可以這麼說。他們常常變得狂熱又極端,堅持要把複製說成竊盜。
我問了一位具影響力的記者,有關下列情況的道德問題。我看到一個傢伙穿了藍色衣服,我看了很喜歡,所以我也這麼穿。這不道德嗎?
他說,不會,因為藍色出於自然界。
那如果有人在藍色衣服上畫了黃色笑臉?我可以複製嗎?他說,不行,這不道德。我得獲得對方許可。事實上的情況甚至比這案例更糟,如果有人先穿了一件上頭有笑臉的藍色衣服,這個星球上的其他人都不能在徵求同意之前就做同樣的事。
顯然,如果每個人要使用一些「屬於」別人但可以無限複製的東西都得獲得許可,譬如每個單字、詞組、外觀、聲音、和弦構成、字母排列、髮型、技巧或有的沒的,如果我們真的相信只有一個人可以擁有這些事情的其中一個實施例,文明將嘎然而止。
可悲的是,這是我們的法律趨勢。現下就有著被視為執行智慧財產權的荒謬法律。就在上週,YouTube因為著作權的關係,刪除了無數影片的背景音樂,即使這些影片有助於推廣音樂。就算是孩子們在家裡彈鋼琴或演唱1930年代寫成的歌曲,都會以生產者遺志之名而被刪除。
人們在談論將可專利範圍延伸到體育動作、將著作權範圍延伸到故事、對電腦設計實施中央計劃以符合專利,透過武力迫使地球上的每個人都服從美國式智慧財產權法律。孩子們被監禁,政府機關聘請警察部隊監視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世代在對所有法律玩世不恭的態度中成長。
對於智慧財產權的議題,我們正處於禁令時代,就像1920年代的酒禁一樣。但這些禁令之戰並未成功。當權者面臨選擇,要不就是進一步強化禁令,對於任何代表自由的事物實行國家軍事化,要不,就是承認當前法律配置並未對合理化目前質疑。其他社會的創新確實已經遭受這種脈衝打擊。
你知道我們為什麼慶祝哥倫布日,而不是鄭和日?鄭和是偉大的中國探險家,在15世紀初帶著船隊行經非洲與中東,但他的探險被迫停止,因為家鄉的精英開始感受到來自他新發現的威脅。中國政府在探險之爭中獲勝,但因此變得停滯與內縮。你可以在某個進展中獲得這類戰爭的勝利,但長期收益很低。
除了上面的故事,《Against Intellectual Monopoly》的作者在這精彩作品的最後一章中,立論全面拆除智慧財產權法。他們寫道:「智慧財產權是一種癌症,我們的目標不只是讓癌症轉為良性,而是完全擺脫它。」
作者沒有停在那,他們是真實世界的知識分子。他們首先論證反對任何壞法的進一步擴張,接著提出一些改革提案:縮短專利與著作權年限、改變舉證責任、取消荒謬又多餘的藥物試驗等等。作者甚至花費心力進行無償立法研究。但真正的苦功在於知性討論,因為親智慧財產權者的偏見如此根深蒂固。作者採用了極端的廢除立場,作為震撼僵化的我們的一種方式。
改變可能嗎?當然。中世紀的人認為幾乎所有產品都需要專賣生產。鹽生產商會和統治者簽訂協議。統治者授予壟斷以換得部分收入。這曾一度被認為是取得具價值商品的保證。要是人們不能獲得辛苦工作將得到報償的保證,這要怎麼賺錢?
嗯,這需要時間,但人們最終會意識到競爭和市場實際上可以提供這些,僅管看起來令人難以置信。隨著一世紀一世紀的推移,市場變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自由,我們不再相信國王必須賦予任何生產商特殊地位。他們仍然這樣做,當然,但成因大多是政治庇護。
然而,在智慧財產權這個領域,所有老舊重商主義的迷思卻生存了下來。人們仍然相信,市場必須靠國家授予的壟斷特權才能運作。這個迷思現在已經被這本書給粉碎。所以,現在,這種法律可以被擊退,而且也正被數位媒體時代給擊退。
你要知道,在當今年輕人之間,RIAA(譯註:美國唱片業協會)和MPAA(譯註:美國電影協會)這兩個英文縮寫是這個星球上最令人討厭的東西,相當於過去一代心目中的IRS(譯註:國稅局)。該死的是這些機構都是私人團體。想想這意味著什麼。
世界上的資本家們,請注意:你所面臨的是整個世代都憎恨私有資本機構的嚴重問題。現在,你跟我都知道,這些機構正在進行一些非法行為,所謂的執行「智慧財產權」不過就是國家脅迫。然而,這卻醜化了自由市場的聲譽。將有一代社會主義者興起,他們憎恨美國的外交政策,因為他們相信美國的智慧財產權出口是某種形式的資本家帝國主義。
由於這些原因,沒有人比資本主義支持者更應該強烈主張廢除智慧財產權。
我在前頭說過,思考這些問題花了我六年的時間。Boldrin和Levine的這本書突破了我心中仍存保留態度的部分。與此同時,我收到數百封信,大意是其他讀者紛紛響應自己也是如此。無論你現在抱持的態度為何,我真切地懇求你閱讀這本書。我個人認為這是我曾讀過最令人興奮的書,這本書讓我加入要求結束整個系統的軍隊,因為這個系統從根本上威脅了我們的生活方式。
出於這個原因,這本書深具開創性,不僅對於我們這個時代如此,對於自由的整個歷史也如此。這本書澄清了多年以來一直是混亂根源的迷惑,將它帶入當前辯論的前線與焦點。
雖然這本書仍有可能需要糾正的地方,我個人對於他們談的新古典主義框架與社會成本等觀點有些微言,但比起整本書的內容,這些都是小問題。他們所做的一切都很精采,而且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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