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莉瑋
圖:badbrother via photopin cc
本文意譯《Making Economic Sense》書中的《Panic on Wall Street》,提到「內線交易」並沒有真正的受害者,而是自由市場的本質,每個人都用自己的知識在市場上進行活動,讓能最大效率運用資源的人獲益,能力不好的人退出,進而達到生活水平提高。
問題就在,此種自由市場活動會讓某些既存的低效率大公司受到威脅,因此,這些權力精英們合作促成「內線交易罪」的概念,這種「罪」,其實只是掛羊頭賣狗肉,實質上,只是政府與老企業用來打擊威脅到自己地位的競爭者的工具,到處都有「內線交易」,但是真正被「定罪」的總是當代不握有權力的人,可悲的是,眾人還為「公平」而群起歡呼。
華爾街恐慌|Panic on Wall Street
作者:Murray Rothbard
譯者:吳莉瑋
美國正瀰漫猖獗的恐怖統治與眾人歡呼。街上的路人說:「應該把那些傢伙鎖起來然後丟掉鑰匙。沒有什麼足以懲罰他們。」那些傑出的人士正被手銬帶出他們的豪華辦公室。傳世的起訴書與包括監禁的嚴重懲罰。最可惡的這些人會(a)被強迫解職;(b)被罰款億美元;(c)被禁止從操舊業;和(d)可能面臨五年監禁。媒體與幾乎每個人,都對這種過輕制裁感到遺憾。
這些邪惡的罪犯是誰?大屠殺的兇手嗎?強姦犯嗎?蘇聯間諜?轟炸餐廳或綁架無辜的恐怖分子?沒有,顯然地比這些更糟糕。這些危險又險惡的人都犯了「內線交易罪」。一個知識淵博的律師對紐約時報解釋說:「想想,要你是看著導師之一被聯邦執法官帶走的年輕投資銀行家。這將是非常有力的影響,或許會讓你了解,對政府而言,內線交易和持械搶劫一樣嚴重。」
這名律師的說法滑稽可笑,但它實際上仍低估情況。武裝搶劫犯通常都受到我們的司法系統嬌寵。專欄作家和社會工作者擔心他們的青少年身份、他們與父母間的摩擦、他們缺乏正確督導等等。他們得到幾個月的緩刑後繼續搶劫或破壞。但沒有人擔心投資銀行家和內線交易者可能破碎的家庭,也沒有社會工作者在那裡握他們的手。他們接受全部的法律威力直接被送到監獄。
內線交易和其他犯罪的主要區別,是內線交易這種「罪行」沒有受害者。內線交易哪裡可怕?很簡單,它使用卓越知識在股票或其它市場賺錢。這是件可怕的事?但是,這是企業家精神與自由企業制度的主要內容。
我們生活在風險和不確定性的世界裡,能力較佳的企業家賺取利潤,而無知的企業家則蒙受損失並退出市場。這不僅在金融市場發生,也發生在一般商業環境中。商人為了避免損失、追求利潤而承擔的風險,是一種商人自己的自願性選擇。這個過程不只是自由市場的本質,而是市場透過獎勵有遠見者,並「懲罰」無知的短視者,讓資本資源落入知識足夠且高效率的操作者手中,從而提高整個經濟體系的運作。
內線交易,並沒有像搶劫或謀殺那樣的受害者。假設 A 持有 1,000 股 XYZ 公司股票,並希望出售這些股份。B 有「內線消息」,知道 XYZ 將與 Arbus 公司合併,因此每股面值預計將增加。B 因此以每股 50 美元購買 1,000 股;假設 B 是正確的,很快就宣布合併,使 XYZ 每股股價上升到 75 美元。B 售出股票並獲得每股 25 美元或 25,000 美元的利潤。B 因為內線消息而獲利。但是 A 是受害者嗎?當然不是,因為就算沒有內線消息,A 仍然會以每股 50 美元賣掉他的股份。
唯一的區別可能是第三方 C 也可能買到這些股票並獲得 25,000 美元的利潤。當然,不同的是 B 靠的是知識,而 C 只是幸運。但是,對經濟來說,把資本資源讓擁有知識與遠見的人持有,難道不是把資本資源讓剛好只是幸運的人持有更好?再者,A 沒有因為 B 的內線消息而損失一毛錢。
因此,簡言之,內線交易一點問題都沒有。如果有的話,內部交易者應該被譽為自由市場的英雄,而不是被逮捕。
但是,你說,一些比其他人知道更多知識的人,靠這些知識獲取利潤是「不公平」的。但是,哪種世界觀會把一些人知道得比別人多稱為「不公平」?這是平等主義者的世界觀,認為某人在能力、知識、收入或財富等各方面相對其他人的優勢,是某種「不公平」。但是,人不是螞蟻、蜜蜂或機器人,每個人都是獨特的,與別人不同,能力、才華與財富也就有所不同。這是值得欽佩與保護而不是破壞的人類特質,破壞這種個體獨特性將會導致自由與文明本身的滅亡。
目前華爾街上空的恐怖統治還有另外一個重要層面。言論自由與隱私權這兩個珍貴的人類財產已經消失。華爾街的人們害怕彼此交談,因為在喝馬丁尼時嘟囔著「嘿,吉姆,XYZ 看起來像快被收購」,甚至是「Arbus 將要推出熱門新產品」,都很可能意味著起訴書、巨額罰款和監禁。那些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勇敢守護者跑去哪了?
當然,華爾街人士的交談與內線交易根本不可能杜絕,就連擁有至上執法權力的蘇聯,也無法杜絕持異議者或「黑市(自由市場)」外匯交易。將內線交易(或最近投資銀行家被起訴的「貨幣走私」)入罪,作用只是頒給聯邦政府狩獵許可證,獵捕任何不被允許與那些權利精英進行政治與財力鬥爭的個人或公司。(正如取締食物就是狩獵那些不被允許吃東西的人一樣。)起訴書內的那些投資銀行家都是失權者,並不令人意外。
具體而言,現實是,自去年 11 月起,德崇證券(Drexel Burnham Lambert)、基德爾皮博迪(Kidder Peabody)和高盛(Goldman Sachs)陸續受到聯邦政府的野蠻毆打。這不是偶然,在這些公司融資的收購出價行為下,得益的是股東,犧牲的是低效的老式企業管理精英。聯邦政府打擊這些相關企業,與老式企業站在同一戰線,然後看著那些忌妒他人聰明與富有,並被破壞性「平等概念」給蒙蔽的美國公眾歡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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